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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推广建筑节能 新建建筑达不到设计要求不准施工

点击:981 时间:2009年7月21日 来源:

    从4月23日召开的全市建设科技暨建筑节能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市今年将加大建筑节能推广力度,要求建筑节能实施率在90%以上,完成节能建筑竣工面积100万平方米,节约能耗折合标准煤1.9万吨。

    我市是率先在省内实行公共建筑节能50%、民用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的城市之一。按照规定,今年各县(市、区)建设行政部门要确保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达不到建筑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准施工、验收备案、销售和使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加强对进入建筑工地的建筑节能材料和新型墙体材料的质量检验,坚决杜绝质量不合格的新型墙体材料流入建筑工地;对不符合节能减排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部门将不予发放规划许可证和通过施工图审查,不得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