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部门近日联合印发《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至2025年年底,全区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设区城市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左右。
方案提出,要推进源头减量。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开展第一批100个自治区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
推进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新建的住宅工程要按照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步配套建设垃圾分类设施,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按照标准逐步更新改造现有住宅小区、公共设施及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2025年年底前全部完成。
在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方面,方案提出,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逐步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
此外,方案还明确,补齐有害
垃圾处理设施短板,推广静脉产业园建设模式,探索建设各类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处置基地。基本建立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有条件的城市可统筹家庭厨余垃圾、城市粪便、污泥及园林垃圾等实施协同处置。
原则上,设区市以及具备焚烧处理能力的县(市、区),不再新建原生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城市,要加快建设焚烧处理设施,不足300吨的探索开展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试点。区域间可共建共享焚烧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