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公司450MW
光伏发电项目单晶硅光伏组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公示,项目为国能洛浦200MW、墨玉150WM、策勒50WM及博乐50MW光伏发电项目,详情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450MW光伏发电项目单晶硅光伏组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207621,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为国能洛浦200MW、墨玉150WM、策勒50WM及博乐50MW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概况:
(一)国能洛浦200MW光伏发电项目:国能洛浦200MW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境内,位于县城东南方向约25km处。项目场区南侧约0.5km处有G315公路呈西北向通过,站址内外交通运输条件相对便利。
(二)国能墨玉150MW光伏发电项目:国能墨玉150MW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新疆和田墨玉县境内,位于黑玉县城西南方距离约27km,吐和高速公路距离项目场区南侧约3km东西向通过,铁路距离项目场区南侧约0.3km东西向通过,场区北侧约0.5km有沥青道路东西向通过,站址内外交通运输条件相对便利。
(三)国能策勒50MW光伏发电项目:国能策勒50MW光伏发电项目位于策勒县城西南约12km,G315段国道距离项目场区北侧约1.2km东西向通过,站址内外交通运输条件相对便利。
(四)国能博乐5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场区位于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境内,北侧距博乐市约20km,南侧紧邻G30连霍高速,东距S205线约5.8km,站址外部交通运输条件便利。
2.1.2招标范围:新疆公司450MW(洛浦县200MW、墨玉县150MW、策勒县50MW、博乐50MW)光伏项目光伏组件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国能洛浦200MW光伏发电项目单晶硅光伏组件:本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为2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258.7853MWp,容配比1.29,拟采用540Wp单晶双面光伏组件,共计安装479232块光伏组件;光伏场区共划分为64个光伏发电方阵。每个方阵布置1台3125kW逆变升压一体机。
(二)国能墨玉150MW光伏发电项目单晶硅光伏组件:本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50MW,直流侧装机容量194.08896MWp,容配比为1.29,拟采用540Wp单晶双面光伏组件,共计安装359424块光伏组件;光伏场区共划分为48个光伏发电方阵,每个方阵设置1台3125kW逆变升压一体机。
(三)国能策勒50MW光伏发电项目单晶硅光伏组件:本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为50MW,直流侧装机容量64.69632MWp,容配比为1.29,拟采用540Wp单晶双面光伏组件,共计安装119808块光伏组件;光伏场区共划分为16个光伏发电方阵,每个方阵设置1台3125kW逆变升压一体机。
(四)国能博乐50MW光伏发电项目单晶硅光伏组件:本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为5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59.9872MWp,容配比1.2,拟采用540Wp单晶双面光伏组件,共计安装111088块光伏组件;光伏场区共划分为16个光伏发电方阵。每个方阵布置1台3125kW逆变升压一体机。
计划招标容量约577.5578MW,详细项目容量如下:
2.1.3供货范围:新疆公司450MW(洛浦县200MW、墨玉县150MW、策勒县50MW、博乐5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供货范围为:
1)供货范围包括整套光伏组件(备品备件不少于组件数量的千分之一)及组件间连接电缆和连接器。
2)用于安装、调试、试运行、运行所供设备维修的专用工具(仪器)及材料等。
3)用于十二年质保期的随机备品备件和消耗品(质保责任期内投标人对所有消耗掉的随机备品备件和易耗部件全面补足),提供推荐的清单。
4)提供组件设备施工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所需要的全部技术文件资料、图纸。
5)提供光伏组件产品参数表、产品I-V特性曲线图、产品缺陷检测图像等资料。
6)提供光伏组件安装指导、调试等技术服务,以及运行人员的培训、质保期内的计划和非计划维修和保养等。
2.1.4交货期:投标人需承诺设备交货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新疆公司450MW(洛浦县200MW、墨玉县150MW、策勒县50MW、博乐50MW)项目计划11月15日前完成分批交货。
2.1.5交货地点:
国能洛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洛浦县)项目现场、国能墨玉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墨玉县)项目现场、国能策勒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策勒县)项目现场、国能博乐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项目现场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40Wp单晶双面光伏组件100MW及以上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
太阳能电池组件的认证证书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