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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节能降耗指标单位最高奖励20万元

点击:994 时间:2010年2月3日 来源:

    海淀区今年新出台考核奖励办法,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如果能达到节能降耗指标,最高可获得20万元的奖励。
  

    从今年起,海淀区行政事业单位将实行节能降耗年度考核制度,用电量、用水量、用气量以及公务用车油耗列为年度考核指标。按照考核规定,今年各单位年度用水量和用电量指标须达到的降低率是4.5%,公务用车油耗指标须达到的降低率是2%。   

    每年2月底,区节能降耗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上一年度的考核达标单位进行公示。千人以上的达标单位最高可获奖励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