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省建设厅传来好消息,在对2009年全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考核中,我市建筑节能工作以高分继续名列全省第一。据了解,这是本市连续四年获此殊荣。
据了解, 我市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开展建筑节能工作,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2007年5月,在全省率先实行了民用建筑节能公示制度;2008年6月,我市又出台了《大同市建筑节能条例》,这标志着我市建筑节能工作进入了一个有法可依的新阶段,这是我国同级别城市中出台的首个建筑节能条例。同年8月,我市还在全国率先实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公示制度。为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步伐,去年我市出台了《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意见》和实施方案,全市“十一五”以来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60万平方米,市财政补助6600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3.2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