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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调整风电定价机制 扶持新能源企业顺利上马

点击:1007 时间:2009年7月28日 来源: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市场期待已久的光伏发电“金太阳计划”刚冉冉升起,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将国内风电上网价格由项目招标价,改为固定区域标杆价。
  按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相应制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四类资源区风电标杆电价水平为每千瓦时0.51元、0.54元、0.58元、0.61元。

  之所以选择招投标制而不是固定电价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李俊峰表示,随着风能规模化开发利用,风电场装机容量逐步增加,风电场与电网之间相互影响的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目前电网建设和管理与风电发展不相适应,风电建设还没有完全纳入电源建设规划。明确上述规定后,对国内风电设备制造商进行了保护;也化解风电场盲目上马、不考虑后期电网配套输出和电力消费问题,发出来的电无法并网销售,造成资源浪费等现象。

  “此次扶持政策对行业发展意义巨大,对风电场投资商、运营商电网公司的积极性都有极大调动。”中投证券新能源分析师熊琳称。

  李俊峰表示,新能源在未来全球能源供应中地位将更加强化,上述政策的出台,旨在把新能源企业“扶上马,送一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