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将对进入中环线内限制区域的本地及外省市车辆实行环保标志制度,获得环保标志的车辆方可驶入限制区域。
据悉,从今年8月1日起,所有高污染车辆全天禁止进入中环线以内的中心城区。为了确保符合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车辆能畅行,上海决定推行环保标志制度。
上海市环保局有关人士详细介绍了有关申领环保标志的情况:对上海市在实施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后注册登记且有合法通行权的在用机动车,依据各类车辆的上牌时间,由环保部门委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核发环保标志。车主应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到车辆管辖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申领环保标志。
对外省市牌照车辆,按在沪逗留时间分类管理。在沪逗留7天以内的临时过境车辆,由环保部门委托市路政部门在入境道口发放注明有效期限不超过7天的过境凭证,车主应凭证通行。来沪超过7天以及长期在沪的外省市牌照车辆,车辆使用人应到上海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公室设立的服务窗口申领环保标志。属于国家规定的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实施后上牌的车辆,可以发放环保标志。
对8月1日后在上海上牌的新车,在核发车辆牌照时一并核发环保标志。已申领过上海环保标志的机动车辆无须再次申领。
根据要求,环保标志应当加贴在机动车前挡风玻璃的右上角不影响驾驶员视线处。对无环保标志或过境凭证驶入禁行区域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近期,交警发现未贴环保标志的车辆,只进行教育,不加以处罚。
上海市环保局热线电话“12369”将接受广大车主的咨询。 蔡新华 奚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