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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改扩建项目总量置换政策守住环境底线 先减后建 有量才批

点击:887 时间:2009年8月11日 来源:中国环境报

  由于没有总量指标,8月10日,山西省汾阳市融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二硫化碳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申请被山西省环保厅退回。

  山西省环保厅严把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审批关,通过对新、改、扩建项目实行先减后建的总量置换政策,取得显著成效。截至今年6月,省环保厅已对千余个规模以上的项目实施了总量置换。

  2006年以来,山西省开始实施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先减后建的总量置换政策,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项目、水环境污染严重地区审批新增水污染物排放量项目,按照新增量的两倍实行置换,实施现有量、削减量与新增量的统一调度制度,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一律实行主要污染物减量置换。3年来,山西省已否决100多个不符合总量置换要求的项目,对千余个规模以上项目实施了总量置换。去年,全省共置换二氧化硫4.9万吨、化学需氧量3103吨。

  山西省环保厅厅长刘向东告诉记者,实施先减后建的总量置换政策,重在迫使一些大中型企业和地方政府淘汰污染严重、工艺落后的项目,新上工艺先进和污染少的项目,从而使经济总量上去了,污染总量减少了,为山西新型工业化项目建设提供了环境容量支撑。同时,在实施总量置换的过程中,山西省坚持将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两大约束性指标落实到重点流域、区域、城市的污染治理中,落实到脱硫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建设等重点工程中,落实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落实到限期治理、末位淘汰、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关停取缔违法排污企业等重点工作中。记者 胡早 太原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