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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治理污染的“马后炮”何日休

点击:861 时间:2009年8月16日 来源:荆楚网

  如果不是马道口村9组6岁女童苗凡最先被查出铅含量异常,也许凤翔县长青镇的村民们还不知道血铅已经严重侵害了他们的身体。若“血铅事件”没有曝光,很难想象长青镇居民还将承受怎样的苦痛。

  虽然事后凤翔县政府紧急启动搁浅几年的搬迁计划,并宣称要对“祸首”是否冶炼公司彻查,同时,对铅含量超标的人群免费诊治。或许是巧合,不久前,湖南浏阳因为镉污染事故曾备受各界关注,虽然事后浏阳市试图亡羊补牢,但依然难免遭到公众的责难。

  又一个环境污染后的“马后炮”,对于政府的“补救措施”,多数群众并不满意。而事实上,凤翔县长青镇“血铅事件”本可避免。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几年前,考虑到可能带来的污染,陕西东岭集团冶炼公司建厂之初就曾与当地政府约定在三年内对附近居民实施搬迁,然而,在“重发展、轻环保”观念影响下,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搬迁计划被束之高阁。

  如果,搬迁计划能在几年前实施,“血铅事件”还会发生吗?为何当初对村民承诺搬迁,之后又将计划束之高阁?“客观原因”到底是什么原因?仅仅是因为长青工业园区规划调整等原因,还是另有隐情?如果仅仅是因为长青工业园区规划调整等原因,我想这理由太过牵强,既然向群众做出承诺,岂能因此而不予兑现?作为环保部门,我想不会不知道污染会给群众带来多大的损失吧?因此,群众对政府部门的“马后炮”不满也不足为怪了!

  不可否认,由于东岭集团冶炼公司落户凤翔县,并几乎成为该县工业强县的一大支点,使得贫穷落后的农业大县凤翔县在几年内一跃成为陕西经济发展的“明星县”。但是经济发展了,环境问题却出来了,群众受伤了。可以说,“血铅事件”的发生,再次折射出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在大力招商引资时不顾群众利益的弊病。当前,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和拉动地方经济,不顾环境可能遭到破坏并因此给人们群众带来的危害。当事故发生后,政府有关部门才站出来表示将予以“彻查原因”和“积极应对”,若事故没有浮出水面,有关部门便得过且过。

  因此,笔者认为,凤翔县对于“血铅事件”的处理,不应止于调查污染原因和事后将曾经束之高阁的“搬迁计划”紧急实施,相关监管部门理应受到行政问责。尽管凤翔县有关部门已经积极筹备两年内将“危险地带”的村民搬离,或许长青镇居民将能逃离“血铅”的困扰。

  但是类似污染后的“马后炮”何时能结束?有关部门不能总是在群众利益受到损失了才站出来表示“事后处理”吧?笔者希望,有关部门在发展经济时,不能罔顾群众利益而只求财税的数字效益。毕竟,治理污染不能总是“马后炮”!    禹海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