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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环保信用红牌企业不得上市融资

点击:620 时间:2010年5月31日 星期一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广州5月30日电 (记者邓圩)广东省环保厅日前公布2009年广东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评价结果,在264家参与评级的企业中,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等25家被评为红牌企业(环保严管企业)。红牌企业将被报请国家证监会不予核准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再融资申请。


  据了解,此次对重点污染源进行的环保信用等级评价,评价期限为2008年第四季度至2009年第三季度,评价内容包括企业污染控制、环保守法、公众监督管理情况三个方面共13项指标。列入评价范围的312家企业,包括国家重点监控企业、0.5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和有关重点监管企业,其中废气类124家、废水类85家、污水处理厂125家,有22家企业废气废水兼项。除去48家因停产、未验收等原因未参与的企业外,共有264家企业参与评级,参评率为84.6%。


  参评的264家企业中,绿牌企业(环保诚信企业)所占比率为75.7%;黄牌企业(环保警示企业)所占比率为14.8%;红牌企业(环保严管企业)所占比率为9.5%。红牌企业2010年将由省环保厅、省监察厅联合挂牌督办企业。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局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试行办法》,对获得绿牌的环保诚信企业,省环保厅将在环境管理中采取倾斜政策,包括推荐授予“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推荐申报国家环境友好企业,优先考虑清洁生产或技术改造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其中连续三年获得绿牌的企业,申报上市公司或再融资环保核查初审时,免专家现场审核环节,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广东省环保厅表示,今后环保部门将继续深化环保信用评级工作,强化对建设项目试生产许可、上市公司、出口企业等环保核查工作,加强环保与银监、保监、证监、电监、外贸、工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积极配合省经信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关于直通车服务、著名商标、政府质量奖等评选工作,形成执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