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长沙市政府召开第22次常务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沙将重拳出击重点污染行业企业,30家“重污”企业将在今年9月30日前取缔关闭到位。
常务会议要求近期对全市重点污染行业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整治范围及重点包括:所有涉及重金属污染物(尤其是涉镉、涉铅、涉砷、涉铬、涉汞)的有色、化工污染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类有违法规行为的企业;涉及环境安全重点信访案件的企业;各类涉及环境安全的非法生产行为。据了解,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将有30家“重污”企业在今年9月30日前关闭;5家“重污”企业在2010年12月31日前淘汰退出;8家“重污”企业在2010年12月31日前限期搬迁;21家“重污”企业在今年9月30日前停产治理。
常务会议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大对污染严重、信访投诉强烈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力度,特别是对造成区域性和流域性染污的企业要依法停产治理或关闭;对在招商引资中擅自引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对当地造成污染或形成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对违规审批的,包庇、袒护违法排污企业的,参与经营活动的相关责任人要坚决严肃查处。另外,常务会议还要求建立有关长效机制,要强化引进项目的环保前置审批,坚决杜绝“两高一资”项目引进,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