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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调研督察河池涉砷行业企业,严防污染事件

点击:1878 时间:2009年8月21日 来源:中国环境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局近日对涉砷行业较集中的河池市进行了调研督察,内容涉及涉砷行业整治进展情况,涉砷行业制定、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情况,环境污染隐患整治情况,涉砷企业环境治理设施运行和达标排放等情况。

  108家涉砷企业仅24家通过了环保验收

  河池市是著名的有色金属之乡,锡、铅、锌、锑储量占全国前列,有色金属的采、选、冶是河池市的重要支柱产业。目前,河池市涉砷行业企业共有108家,其中,有43家正常生产,其余65家处于停产状态;24家企业通过了环保验收,29家已申请验收,基本处于停产状态的55家既没有通过验收也没有申请验收。

  另外,河池市还有很多大型尾矿库,在当地特有的卡斯特地貌上建尾矿库,存在难以预计的安全隐患。随处可见的溶沟、溶洞、落水洞、裂隙、溶槽等给尾矿库的选址和防渗漏出了大难题。同时,尾矿库是一个具有高势能的人造危险源,存在溃坝危险,一旦失事,将给生产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灾害和损失。

  涉砷行业存在八大问题和七大难点

  调研中发现,近年来,河池市虽然强化了对涉砷行业企业的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金融危机的影响,河池市的涉砷行业仍存在八大问题和七大工作难点。

  八大问题包括:河池市有色金属产能过剩;企业选址不当,造成周围环境的破坏;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不理想;含砷物料、废料贮存处置不规范,环境污染隐患突出;企业环境应急防范意识有待提高;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管理亟待加强;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淘汰不彻底;环保部门能力建设需要加强。

  七大工作难点包括:一是有色金属矿产品的选矿、冶炼企业均属涉砷行业企业,点多面广。二是一些涉砷企业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目前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还没有按照国家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整改效果不明显。三是河池市的砷污染由来以久,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矿山的无序开采和滥采乱挖,大量的废矿石、尾砂、淤泥沉积于沿河两岸,经雨水浸泡、冲刷,加重了砷污染趋势。四是企业建设投产在前,环保措施实施在后,一些老的国有矿山企业,环评审批手续不完善,有的老矿山尾矿库没有环评手续。五是一些涉砷行业企业的物料堆放场地、堆渣场不够规范,达不到国家规定的“三防”技术标准,一些废渣随意堆放,渗出液污染环境。六是一些冶炼企业的清污分流系统建设不完善,对厂区内地表水收集不彻底,污水处理设施与生产规模不配套,对含砷废水没能进行很好的无害化处理。七是个别企业的涉砷技改项目没有及时申报。

  环保专项行动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去年河池市“10·3”砷污染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了对辖区内涉砷行业企业的整治,坚决遏制涉砷行业企业污染事件发生。

  今年以来,河池市把涉砷行业企业的整治作为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在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中,河池市共实施行政处罚1起,下发停止排污通知书5份,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建议各县(市、区)加强辖区企业环境监管函3份。其中:对造成“6·5”龙江河死鱼事件的河化集团公司行政罚款10万元;对违法生产的“两高一资”企业河池钢铁厂下发停止排污通知书;对涉砷企业存在偷排现象的南丹县南方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堂汉锌铟公司、南丹县源丰选矿厂下发停止排污通知书;对涉砷企业的广西金河矿冶公司、河池市南方有色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等存在的环境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

  截至7月底,河池市刁江流域水质由年初的Ⅴ类水标准基本达到现在的Ⅲ类水标准,龙江河、红水河出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Ⅲ类水标准;上半年,河池市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page]

  五个药方整治涉砷企业

  调研组针对八大问题和七大难点,向河池市提出五个药方:一是制定有色金属发展规划。二是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督管理能力。三是对涉砷企业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四是规范危险废物处理程序,预防突发环境事件。五是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调研组要求,继续重点抓好冶炼企业的整治,对企业逐个细查,建立详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常抓日常监控,严格要求涉砷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加强“三废”综合治理,规范物料堆放场、废渣场、排污口的建设;加快冶炼企业清污分流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技术含量,对含砷废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完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局也将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出台制度,让环保工作成为企业整个管理流程中的重要一环,使企业由被动环保转变为主动环保;同时,加大对基层环保部门能力建设的支持,共同做好涉砷企业整治工作。见习记者 昌苗苗 南宁报道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