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1192 时间:2009年8月24日 来源:
11日,扬州市召开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申报会议,对初步形成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2009-2011年)》进行讨论。规划要求,3年内全市城镇将累计新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800万平方米。
规划提出,全市所有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和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统一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政府投资项目的公共建筑,100%要求使用各类地源热泵;对于低密度居住建筑,推广使用热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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