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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环保厅对固原市原州区实行“区域限批”

点击:1030 时间:2009年8月25日 来源:

  针对宁夏固原市污水处理厂6月22日至7月6日未运行,城市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严重影响了宁夏自治区污染减排任务完成的情况,宁夏自治区环保厅对固原市原州区实行“区域限批”。宁夏自治区环保厅将根据《自治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暂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节能减排“十大铁律”的通知》的规定,在固原市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前暂停审批原州区所有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