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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即将启动排污权交易 明年6月底形成管理规范的交易市场

点击:553 时间:2010年10月13日 来源:

  中国环境报 见习记者董若义 通讯员王方 东莱芜报道 山东省莱芜市日前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意见(试行)》,确定今年年底前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莱芜市规定,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范围是列入环境统计的工业排污水单位和需要新、改、扩建项目的工业排污水单位;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范围是除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火力发电企业外列入环境统计的工业排二氧化硫单位和需要新、改、扩建项目的工业排二氧化硫单位。排污权交易市场初步建立后,范围逐步扩大至所有排污企业。


  莱芜市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在今年年底前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和技术规程,完善初始排污权定价机制、排污权交易价格形成机制,对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情况重新调查核定,初步形成排污权交易市场;2011年6月底前,逐步扩大交易范围,增加交易标的,建成比较完善的初始排污权分配和排污权交易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形成管理规范、交易顺畅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并启动排污权抵押贷款工作。


  据了解,为推动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步伐,山东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并探索建立山东省环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