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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镇赉县环保局加强环境监管有效减少环境信访案件的发生

点击:943 时间:2009年9月3日 来源:

  在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环境案件查处工作的同时,镇赉县环保局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有效减少了环境信访案件的发生。
  一是对企业认真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环境监察人员进入企业执法的同时,还以企业干部职工为对象开展广泛的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努力提高企业干部职工的环境意识,促使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从主观上有效减少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是对新、扩、改建项目认真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严把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关。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三是加大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工作力度,对重点污染行业“环评”和验收时把建设项目的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认真听取周围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并把意见作为项目环保审批和验收的重要依据。

  四是定期对重点污染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情况进行监督性检查。对运行效果进行采样检验,及时发现企业潜在问题,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五是对查处后的环境违法行业进行跟踪调查,严防环境违法行为死灰复燃或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