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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鼓励政府机关使用本地产节能灯

点击:989 时间:2009年9月7日 来源:

    记者日前从江门市经贸局、财政局获悉,为促进我市节能降耗,推广应用节能产品,发挥政府机关在全社会的节能表率作用,江门市决定,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安装使用本地(四市三区范围内)企业生产的节能灯产品可获得专项资金补贴。

    按照市经贸局、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在政府机关等单位推广应用绿色照明节能产品的通知》,本次补贴主要支持安装使用本地企业生产的节能灯产品,包括双端直管荧光灯T5、紧凑型荧光灯、半导体LED灯和高频无极灯,并优先支持补贴获得国家或省节能产品认证的产品。本次补贴以支持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单位改造办公大楼照明工程为主(不包括路灯工程),重点对准备在今年内进行照明节能改造的单位给予补贴。

    据介绍,此次重点补贴市直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部门,适当兼顾蓬江、江海、新会三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补贴标准为,按经核定的灯具价格的60%给予补贴。对安装使用双端直管荧光灯T5、紧凑型荧光灯的单位,单项工程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安装使用半导体LED灯和高频无极灯的单位,单项工程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