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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督察火电脱硫 禁止随意开启烟道旁路挡板

点击:523 时间:2010年11月30日 来源:中国环境报

  内蒙古自治区东部环保督查中心日前分3个督察组对通辽、赤峰、呼伦贝尔和兴安盟境内的火电企业脱硫设施旁路烟道挡板铅封情况进行专项督察,以解决发电企业随意启用旁路烟道排放二氧化硫的问题。


  督察组对6家火电企业脱硫设施旁路烟道挡板实施铅封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察。督察组强调,铅封后的企业开启脱硫旁路挡板门时,必须提出申请,报当地环保局审批同意后,由所在地环保局派负责铅封工作的专人现场启封并协同火电企业填好火电企业脱硫旁路挡板的启封记录;火电企业维护检修工作结束或紧急情况消除后,立即关闭脱硫旁路挡板门,并向当地环保局提出申请,重新进行铅封。(通讯员 李俊伟 呼和浩特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