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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新为新建建筑设定节能标准

点击:819 时间:2011年1月19日 来源:中国建设报

  今年,辽宁省阜新市新建建筑节能率须达到65%,建制镇新建建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项目节能率须达到50%。这是阜新市为全市新建筑设定的节能标准。


  阜新市规定,全市新建建筑全部实行分户供热计量,供热计量装置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安装、同步验收。对未同步设计、安装供热计量装置的建设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在建筑材料使用上,规定新建建筑一律采用节能建筑材料。同时,加强对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工作,规定新建民用建筑应积极采用地源热泵及污水源热泵供热制冷方式,大量应用太阳能光电、光热技术等。建制镇及新农村住房建设积极推广利用太阳能、沼气、秸秆气等新型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