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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都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月1日施行

点击:991 时间:2009年9月13日 来源:成都日报

  新《条例》对乱吐痰、乱丢垃圾等行为提出了相关处罚标准;

  这是《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次修订;

  新《条例》的适用范畴不再是狭隘的“城市”,从中心城区扩张到了区(市)县、乡镇政府所在区域,以及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