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以来,吉林省珲春市哈达门乡原三道沟金矿聚集了来自广西、湖南、安徽、辽宁、黑龙江的100多名非法采金者,将珲春河10余公里河床挖得千疮百孔,尾矿堆放凌乱不堪,河道两侧植被大量被毁。
为保护生态环境和国家矿产资源,近日,珲春市政府决定开展为期10天的严打非法采金专项行动。在此期间,记者赶到珲春了解整治非法采金行动的情况。
现场 珲春河两岸满目疮痍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国家在地处珲春河下游的哈达门乡建立了三道沟金矿。2000年,这一金矿倒闭。据原三道沟金矿工人介绍,由于当时采金能力和淘金工艺落后,河床深处以及尾矿中仍含有黄金,于是,一些本地人开始在原矿址私采砂金。由于珲春市有关部门时常监管,这些人的非法采金活动并未成气候。
到了今年5月,非法采金情势突变,来自五六个省份的百余名非法采金者涌入原三道沟金矿,他们带来总价值达上千万元的大型挖掘机、铲车和翻斗车,并架设了用于发电的输油管线。一时间,沉寂多年的三道沟金矿变成了机器轰鸣的工地。
在短短几个月里,三道沟周边10余平方公里范围的生态环境遭到重创,珲春河个别河段被分流,河水水质变混浊。对此,附近群众反映强烈。
行动 拆帐篷炸设备
针对珲春河三道沟等地段生态环境被破坏、国家黄金资源被盗采的严峻形势,珲春市政府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打击非法采金行动方案,决定自近日起,连续10天对非法采金活动实施严打。
珲春市国土、环保、公安、安监、水利和工商部门联合对非法采金者下发了《关于清理老龙口库区内非法采金的联合通告》,并由主管副市长带队,分成4个执法组对非法采金点逐一清理打击。
截至目前,已铲除非法采金点22个,查扣6辆铲车和10组发电机,拆除球磨设备两套,炸毁采金溜槽8个、采金船两艘。
在执法部门打击下,老龙口水库库区非法采金行为已经初步得到遏制。
现状 非法采金者玩起“躲猫猫”
采访中,记者在几个非法采金点看到,虽然采金设备被摧毁,但采金者居住的帐篷还支在那里,三五成群采金的民工在河滩上晒太阳。
记者走过去问:“你们从哪里来?”[page]
采金民工答:“湖南。”
“来了多少人?”
“三四十人。”
“每月能拿多少报酬?”
“管吃住,另给1200元工钱。”
“现在珲春市严打非法采金,你们为什么还不走?”
“老板不见了,等他给我们返程路费,钱一到手,我们就回家。”
记者连续走访了几个采金工地,民工们的说法如出一辙。
然而,珲春市国土资源局并不认同这些采金者的说法。他们认为,非法采金者为采金已投入大量资金、设备,他们不甘心有损失,仍千方百计找借口、找门路,赖在采金现场,企图再采,非法采金可能会随时反弹。
在珲春市哈达门乡三道沟村,记者见到从事采金作业的3台挖掘机和5辆翻斗车停放在山脚下,由此映证了珲春市国土资源局对当前非法采金形势的判断。
难题 执法面临法律瓶颈
“难道就没有更强的手段彻底根治非法采金活动吗?”面对记者的问话,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国土资源监察支队珲春大队大队长李貌钰面露难色。
他介绍说,从事非法采金的是出资的老板和他们雇用的民工,如果能将这些人有效地控制起来,非法采金活动就会戛然而止。但是,恰恰在控制人方面,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受到现有法律、法规的制约,只有处罚权。可是被罚的主体又都是外来“三无”人员,经济处罚措施往往无法到位。在这种情况下,行政执法人员只能拆毁设备,将人清理出采金点。这就容易造成了非法采金者与行政执法人员“打游击”的局面,往往是执法者前脚走,违法者立即修复、调集设备继续非法采金。
据行政执法组中的一位公安人员说,由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没有对非法采金者做出行政拘留的规定,因此,对非法采金人实施行政拘留则缺乏法律依据。
据珲春市公安部门反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对违反矿产资源法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或者严重破坏的数额,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认定。由于上级部门拿出鉴定结论需耗费很长时间,等结论出来了,非法采金出资人和雇工已跑得没了踪影。
由此可见,珲春市要彻底根治非法采金活动,在市政府不断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还急需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完善、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作支撑。[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