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能源资源十分匮乏,能源消费主要靠进口,国际能源市场的波动,对日本经济社会往往带来很大的影响;同时日本过去因过度发展重化工业造成的工业污染,给环境带来的巨大破坏和影响,让日本人痛切地感受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因此,从政府到普通市民都十分重视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日本建立了一套旨在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型社会的节能环保体系,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限制资源的过度使用,强制开展资源循环利用,鼓励企业开发新能源技术及节能技术。这些措施的实行促进了日本节能环保事业的不断发展。根据民间机构和学者对节能环保行业的范畴和市场规模的统计,1997年日本的节能环保市场规模大约为25万亿日元,预计2010年市场规模可达40万亿日元。日本的节能环保技术始终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能源利用效率也一直位居世界第一位,生态环境也有了很大的改观。
一、国际领先的领域和技术
日本的国民生产总值约占世界9%,而温室气体排放量为世界的5%左右,一美元生产总值所消耗的能源只有美国的37%,是发达国家中最少的。总体来讲,日本节能环保技术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特别是太阳能发电、隔热材料、废水处理、塑料循环利用技术、混合动力车、家电节能技术、废弃物提炼生物燃料、高效率煤炭火力发电技术等和利用钢铁厂和发电站的高温气体运转燃气轮机进而利用废热运转正气轮的两阶段发电技术,将热能发电的效率提高到50%达到了世界最高水平。
二、制订相关法律和政策,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一)制订《2009年节能技术战略》,确立重点发展领域
日本经产省在2006年制定的《新国家能源战略》“节能领先计划”中,确立了到2030年能源利用效率提高30%的目标,其具体的技术开发战略归纳在《节能技术战略》中。
在最新的《2009年节能技术战略》中,确立了到2030年,努力使日本能源使用合理化技术成为世界产业竞争力的源泉,克服资源和环境制约,把日本建设成令人尊敬的“世界第一的节能国家”.该战略确立的重点节能技术领域具体可分为超燃烧系统技术、超越时空的能源利用技术、节能型生活空间开创技术、先进交通网络确立技术和下一代节能电子装置技术。
1、推进绿色采购
所谓绿色采购是指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应优先购买环境负荷小的产品及服务,2001年制定实施的《绿色采购法》规定,国家机构等公共部门在必须采购时,要严格执行绿色采购法,公民也要积极参与绿色采购。环境省为此整理出以生态标志为主的各种环保标志信息,公开向全体国民提供。
2、推进环保研究和技术开发
2006年日本政府制定了《环境研究和环境技术开发的推进战略》后,又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针,确定环保研究和技术开发应重点推进的4大领域,即低碳素领域、可循环再利用领域、和谐生态环境领域和建立低公害高品质生活环境领域。根据4大重点领域的技术研究开发情况,整理出51项重要课题,从中又确定了国家应重点投资研究开发的20项重点投资课题。2009年又在《21世纪环境立国战略》中,确定了今后1、2年应重点着手的8大战略,其中包括通过推进3R制度和技术,建立可持续利用的资源循环战略和促进以节能环保技术为中心的经济成长战略。3R是指Reduce(减少)、Reuse(再使用)和Recycle(再生利用)。
3、推进再生利用事业
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推进包装容器、家用电器、食品、建筑施工废弃物、汽车、计算机和小型电池的再生利用。对3R技术的开发和设备的引进,国家在融资是给予优惠。[page]
(二)政府对节能环保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
1、政府将环保节能技术开发列入财政预算
经产省将推进环保节能技术开发战略列入2009年度财政预算,总金额为408亿日元。主要支持节能新技术研究开发事业、绿色网络系统技术研究开发事业、能源智能交通系统等节能新技术的研究开发。
2、对环保节能相关产业给予资金补助
国家每年出台对节能环保相关产业的补助政策,鼓励企业开展节能环保技术创新和购买、更新和改造节能环保设施,根据设备引进资金、节能环保效果实行不同的补贴标准。主要补助对象包括推进节能环保技术开发和使用、住宅及建筑物引进使用高效节能系统、改善和提高汽车燃料消耗系统、引进高效锅炉等。2008年又出台了新能源补助金制度,对节能和新能源项目给予补助。如工厂和事业所购进环保节能设备和技术,对节能环保效果高且引进费用与效果成正比的一般或大规模项目,国家给予上限5亿日元的补贴。
2009年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一环,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很多对购买节能环保设备和产品的补贴政策,对购买太阳能发电、环保车、绿色家电、高效热水器、燃料电池系统、太阳能热水器、雨水储存罐及其他节能相关产品给予相应的补助。主要有:促进绿色家电普及的“环保返点制度”、“环保住宅返点制度”和环保型车辆补贴。
3、融资方面的支持政策
对特定的环保节能事业提供贷款担保和利息补贴。对列入《节能资源回收支持法》中的特定环保节能设备和研究开发项目,需要向商业银行贷款的,政府为其担保,日本政策投资银行可为贷款提供利息补贴。从2009年2月开始,国家对承诺3年内削减二氧化碳排放6%或者5年内削减10%的应对气候变化的设备投资,国家给予3年内最高3%的利息补贴。
日本政策金融公库专门设立节能环保专项资金,为相关节能、减少大气水质污染和控制废弃物排放、石油替代能源和低耗能建筑机械等4个领域的设备投资和研究开发提供贷款。各地方政府也制定相关政策支持相关产业的融资。
4、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对环保节能设备投资给予税制上的优惠。日本自1978年开始对民间引进环保节能设备实施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对引进和购买国家制定的环保节能设备的企业,按照设备的购买费用,从应缴的所得税中扣除7%,或者实施特别的折旧政策。
三、与中国合作情况
中日两国节能环保合作近年来发展迅速,已成为中日经贸合作的新亮点。中日节能环保合作可追溯到上个世纪80年代,日本政府通过无偿援助、日元贷款等方式,支持了一批中国的节能环保项目。其中,2001年至2005年期间,中日双方就签署了30个环保项目,协议金额2914亿日元,约占同期日元贷款总额的44%.这些贷款用于处理跨境大气污染、中国西部大开发环境保护等项目中,成为合作的典范。
2006年,中日双方在东京共同举办了第一届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至今已举办过4次,双方签署了76个节能环保合作项目,此外,截止目前中国已累计派出300多人次赴日参加节能研修。
目前,中日之间的节能环保合作已经呈现出多层次、深入化的发展态势。中日同属世界能源消费大国,在能源领域拥有很多共同利益,在节能环保领域,中日具有资源、市场、技术和管理等多个方面有很大的互补性,合作潜力很大,发展前景非常广阔。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