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26日与所辖17市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提出今年山东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3.66%的目标,到2015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17%。
据山东省政府介绍,“十一五”期间,山东省超额完成了国家提出的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的要求,2010年的能耗水平已比2005年降低22.09%。
山东省提出,为完成今年及“十二五”期间的节能目标任务,今后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时,将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继续大力发展服务业,规划今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比去年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
在太阳能等新能源利用上,山东今年计划推广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1500万平方米以上,支持学校安装太阳能集热系统,新建太阳能集热面积12万平方米。
山东省还对建筑节能、交通节能、水利节能、公务办公节能等提出具体的目标任务。如,今年山东将继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计划完成改造面积700万平方米以上;加大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工程建设,年内新改建ETC车道66条。
山东省政府表示,今年将实行严格的节能目标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节能考核结果将作为考核各部门负责人工作业绩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