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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出台饮用水条例 水污染致病可罚5万元

点击:701 时间:2011年5月21日 来源:人民网

    生活饮用水的安全与市民的健康息息相关。5月20日,最新修订的《兰州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对饮用水不消毒或消毒不合格、未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的;未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饮用水污染事故或提供假证的;清洗、消毒单位未按规程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的,将给予警告,逾期不改者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因饮用水和涉水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李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