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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环保局出台《环境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办法》

点击:814 时间:2009年9月27日 来源:乌海市人民政府

    为保证环保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近日,市环保局制定出台了《环境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办法》。


  《办法》明确规定对环保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和监督、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收费6个方面共29种环保行政执法违法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违法行政责任人认定原则以及从重或减轻处分的情形进行了详细界定,对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决定的形式进行了规定,对行政执法违法应承担的责任和受到的处罚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