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钢铁及有色金属、汽车、船舶、石化、纺织、轻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8个重点产业调整与振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日前经福建省政府批准发布。
根据8个重点产业发展实际,《实施方案》提出了到2011年的调整和振兴目标:重点产业力争实现工业总产值22518亿元(规模以上),年均增长20.5%;工业增加值5580亿元,年均增长19%。据悉,福建省将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政府奖励、合同能源管理财政补助等政策,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将从0.843降至0.79吨标准煤/万元,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到37.5万吨和42.4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