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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研究将重污染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点击:916 时间:2012年3月23日 来源:中国经济网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批转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研究将部分大量消耗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意见要求,稳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行业和地区范围。研究将部分大量消耗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全面深化资源税改革,扩大从价计征范围。推进环境保护税相关立法工作。


  意见明确,这项工作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环境保护部、法制办等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