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584 时间:2012年4月1日 来源:东营日报
日前,利津县与东营光伏太阳能公司和中广核太阳能开发公司签署了“太阳能发电站及配套项目合作协议”。三方将利用利津县境内丰富的盐碱、滩涂地及日照资源,共同开发100兆瓦太阳能发电站及配套项目。
利津县沿海滩涂面积大,太阳光辐射强,是理想的太阳能光伏发电场地。该项目全部建成后将成为我国东部最大的地面光伏电站,每年可向国家电网输送约1.4亿千瓦时清洁电能,年可节省标准煤4.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2万吨。启动建设该项目,将不断壮大我市太阳能产业规模,强化节能减排工作。
上一篇:Solar World:中国若赢势必
下一篇:英国:“绿色战略”打造节能环保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