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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铜川市完成2009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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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环保厅下达《转发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申报2009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铜川市认真安排部署,联合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的通知》,并结合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实际情况,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各区县申报的2009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严格考察、审核、筛选,确定了印台区王石凹村等1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计划投资3447.28万元,其中:申请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2018.46万元,自筹1428.82万元,受益人口10816人。项目建设内容大部分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项目建成后将减小污水排放,扩大沼气使用量,大大降低农村环境污染,实现节能减排,提高农民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