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661 时间:2012年4月19日 来源:
4月18日,记者从贵阳市获悉,经过贵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贵阳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实施,将有效降低民用建筑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条例》鼓励民用建筑项目采用太阳能、地热能、地表水源热能、污水源热能等可再生能源。鼓励具备条件的民用建筑采用集中供暖制冷等。如果违反《条例》相关规定,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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