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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发布

点击:2461 时间:2012年11月5日 来源:中国低碳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规定:合格的审核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开办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在最近三年内具有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审定或核证的经历,并且至少完成过30个项目的审定或核证工作。

对于无上述审定或核证经历的特定行业机构,应在温室气体减排领域内独立完成至少2个国家级课题,或自主开发至少3个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