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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加强建筑节能审查与验收

点击:909 时间:2009年11月12日 来源:

    日前,江苏省南通市要求加强建筑节能审查与验收,确保全市城镇以上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及政府财政投资的其他生产性建筑全面实施50%节能设计标准,并根据当地实际抓紧完成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
  

    针对上述目标和任务,南通市政府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将应用新墙材、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列为项目审批、初步设计审查、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建筑施工、建筑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必要项目,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设计审查及施工质量专项验收工作。尤其是对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含墙体、屋面、门窗等),要在主体完工、竣工验收两个阶段及时进行单项检查,确保建筑节能标准和措施的落实。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严格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将所售商品住房的结构形式及其节能措施、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等基本信息载入《住宅使用说明书》。在建筑节能改造方面,要将建筑节能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旧楼改造、屋面平改坡等城市改造相结合,采取多种技术措施实现降低能耗。   


    为此,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已组织对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建筑节能知识、技术培训,帮助他们尽快熟悉和掌握节能标准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