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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建筑节能最多有50万元补助

点击:863 时间:2009年11月12日 来源:

    建筑节能也可获补助。浙江省温州市政府最近出台《温州市建筑节能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单个建筑节能各类示范项目最高可获50万元的补助。   


    市建筑节能财政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补助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项资金扶持的范围为:建筑节能新技术、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建筑节能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建筑节能地方标准、规程、标准图集、技术规定和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编制;既有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建筑能耗调查统计、能效检测、标识,又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建筑节能宣传、监督管理等需要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根据《办法》,建筑节能各类示范项目按节能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5%以内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科研项目、标准编制、能效检测、分项计量等项目按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单个项目补助额不超过30万元;市建筑节能工作宣传推广等经费,将由相关部门审核审批后予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