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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公共机构建筑必须更换成节能灯具 禁止使用白炽灯

点击:771 时间:2009年11月13日 来源:

    2010年底前必须更换成节能灯具,禁止使用白炽灯,这是宜宾市政府新颁布的《宜宾市公共机构建筑节能规划(2009-2013年)》提出的要求。
 

    据介绍,宜宾市公共机构建筑节能的重点领域主要集中在:照明用电,采暖空调系统,围护结构,办公设备和其它电气设备,用水设施及管网改造等方面。


    其中,照明节能技术措施提出,2010年底前必须更换节能灯具,禁止使用白炽灯。对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计划的节能灯具,应优先选购。同时,对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应采用照明自动控制系统、安装延时或感应开关等自动控制装置。


    宜宾市政府办公室有关人员介绍,市政府机关更换节能灯已开始逐步实施,其中市政府办的节能灯更换已经完成。一只14W的节能灯要当28W的普通白炽灯。使用一只14W的节能灯,按照每天亮9小时,如果电费按0.5元/度计算,一个月可节约1.2元,一年节约15元左右。一间办公室通常是8根灯管。整个算下来,将是一个较大的数字。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解释,该条例所称的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