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黄石走在了全省的前列。”经过3天的现场勘查、走访,省建筑节能检查组对黄石的节能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10日-12日,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建筑设计研究院、武汉市质量监督站等单位专家组成的检查组深入工程现场,对我市建筑节能情况进行检查和资料核查。
据悉,黄石是全省最早建立建筑节能办公室的地级市。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自2008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建筑节能已被列入我市建筑质量监管的重点。我市推进建筑节能从源头把关,严格施工图纸审查,图审覆盖率100%。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建筑节能设计合格并实施审查备案登记。黄石城区新建建筑设计阶段,设计“禁实”、“禁粘”和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100%。
自《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实施一年多来,我市新型墙材生产总量90126万标砖、新型墙材应用比80.93%。市区完工和在建总面积220.3万平方米,共节约能源约1.2万吨标准煤,保护耕地309.3亩,建筑节能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