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747 时间:2013年2月17日 来源:泸州新闻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使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泸县人民政府将正投入运行的泸县污水处理厂以协议形式有偿转让给泸州兴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日前,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泸县人民政府正式签订合作协议,由兴泸集团旗下企业——泸州市兴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实施收购泸县污水处理厂,在30年特许经营期限内向泸县县城规划区域提供专业、合格的污水处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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