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正文

淄川区严格审核把关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点击:732 时间:2013年3月26日 来源:人民网

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适当奖励,根据省、市统一要求,近日,淄川区组织区内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机构申报了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项目。

淄川区按照项目管理要求严格审核把关,所申报的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项目已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工,项目材料完整、真实,且项目节能服务公司投资70%以上,并在合同中约定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单个项目年节能量(指节能能力)在10000吨标准煤以下、100吨标准煤以上(含);用能计量装置齐备,具备完善的能源统计和管理制度,节能量可计量、可监测、可核查。

淄川区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监管制度,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情况、节能效果以及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财政奖励资金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