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普通的节能灯,生产厂家在包装物广告中,竟然用显著的文字标注“国家能源部重点推广品牌”,11月24日,苍山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查获一灯具店正在销售这种带有虚假宣传广告的商品。
24日上午,苍山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对县城某灯具店检查时,发现店内销售的某品牌节能灯,包装盒上没有标注厂名,却用显著的文字标注“光和谐专家”、“国家能源部重点推广品牌”、“节能80%”等宣传用语。
据了解,目前,我国中央国家机关中根本没有“国家能源部”,只是在2008年7月30日,国家发改委设立了国家能源局,该局也没有“推广”过任何品牌的节能灯。
执法人员询问经营者所谓“国家能源部重点推广品牌”时,该经营者承认进货时没有严格把关,节能灯厂家的包装物广告确实属于明显的虚假宣传,给消费者造成了误导。该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停止销售带有虚假宣传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