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城市正在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开展了雨水收集利用项目的研究。2001年,国务院批准了包括雨水收集利用规划内容的《21世纪初期可持续利用的规划》,并开展了雨水利用的示范工程。在《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用地内雨水资源利用的暂行规定》提出实施雨洪利用措施可申请减免防洪费的鼓励政策。2005年颁布《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节约用水设施管理的通知》对雨水做了严格的规定:住宅小区,单位内部的景观环境用水应当使用雨水货再生水,不得使用自来水,违者将处最高3万元的罚款。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了《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这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为雨水利用建设项目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