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870 时间:2009年12月3日 来源:大江网
昨日,记者从九江市政府了解到,财政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已联合批复,同意九江市实施太阳能屋顶发电项目。据悉,首批实施该项目的有两所学校和两家企业,合计装机4.804兆瓦,国家将按20元/瓦的标准给予补助。据了解,江西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将九江列入了全省先期实施的“城市屋顶光电计划”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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