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深圳创建节水型社会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获悉,深圳正加快推进创建工作,力争2010年初步建成节水型社会。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主持了会议。
自2006年11月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以来,深圳高度重视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开展节水型社会试点期间,深圳相继出台或修订后实施了《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深圳市计划用水办法》等30余部与节水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府累计投资约70.65亿元。目前,深圳已经由深入推进阶段进入创建达标阶段。
据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2008年深圳全市万元GDP用水量降低到23.66立方米。城市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11%,城市污水处理率为80%,全市管网漏损率降低到了12.95%,节水器具普及率98%。
据悉,明年深圳将重点推进组织节水型企业(单位)创建、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节水器具普及、供水管网改造、加快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等5个专项行动,并加强各区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