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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设备采购

点击:575 时间:2010年1月11日 来源:

一、项目编号:lczc2010-001-dy

二、项目名称:聊城市建筑建材管理处检测设备采购

三、采购人名称:聊城市建筑建材管理处

联系人:孙友文               联系电话:0635-8493158

四、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项目内容:本项目为聊城市建筑材料管理处所需检测设备,包括气相色谱仪、恒温露点恒湿气候箱、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设备。(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向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所需设备和服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领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间:至2010年1月12日(含)前,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公休日电话联系)。

领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地点: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12室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八、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1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时间:2010年1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地点: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06室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振兴西路星光房产1号楼6楼(柳园路和振兴路交叉路口西北角)

联系人:邵光    刘丽杰

联系电话/传真: 0635-2992263  13561270163

开 户 行:华夏银行聊城支行营业部

账    号:7001810238029

监督管理机构:聊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635-868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