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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6座污水处理厂(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铜盂2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968 时间:2021-7-1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7月12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汕头市6座污水处理厂(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铜盂2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招标公告,项目转让价款为15000万元,其中和平污水处理厂(一期)转让价款为9375万元,铜盂镇污水处理厂(一期)转让价款为5625万元,包括存量资产的使用、收益权及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的特许经营权,按照现状进行转让。

项目合作期限共计为28年,不设建设期,即运营期为28年。

本项目属于污水处理存量项目,采用TOT模式,即转让-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引进有实力、有相应运作经验的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运作,包括潮阳区和平镇、铜盂镇两座污水处理厂(一期)的特许经营权转让和后期运营、移交。

6月30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广东省汕头市6座污水处理厂(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铜盂2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资格预审结果公告,三方社会资本入围,分别为:

1、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3、鹤山市北控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汕头市6座污水处理厂(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铜盂2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汕头市6座污水处理厂(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铜盂2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楼1030室(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受潮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汕头市6座污水处理厂(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铜盂2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已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0171;计划编号:440513-2021-01128

1.2项目名称:汕头市6座污水处理厂(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铜盂2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1.3最高限价:和平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不高于2.303元/吨,铜盂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不高于2.586元/吨,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1.4项目授权主体:潮阳区人民政府。

1.5项目实施机构(即采购人):潮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6项目名称:汕头市6座污水处理厂(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铜盂2座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1.7项目性质:存量项目。

1.8项目服务内容:本项目经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估,根据出具的评估报告书,转让价款为15000万元,其中和平污水处理厂(一期)转让价款为9375万元,铜盂镇污水处理厂(一期)转让价款为5625万元,包括存量资产的使用、收益权及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的特许经营权,按照现状进行转让。

1.9项目合作期限共计为28年,不设建设期,即运营期为28年。

1.10项目运作模式:本项目属于污水处理存量项目,采用TOT模式,即转让-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引进有实力、有相应运作经验的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运作,包括潮阳区和平镇、铜盂镇两座污水处理厂(一期)的特许经营权转让和后期运营、移交。

1.11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采取政府付费模式,政府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本项目的政府付费资金应纳入潮阳区本级财政预算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并提请人大审议通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参加资格预审且资格预审评审结果为通过,未参加资格预审或资格预审评审结果为不通过的投标人不允许参加本次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按下述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3.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登记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1.2由采购代理机构向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

3.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费用为200元/套。

3.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7月13日-2021年7月1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3.4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楼1030室(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3.5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须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到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递交方式:由授权代表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4.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8月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4.3投标、开标地点: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注:(1)采购人不予接受迟于截止时间提交的投标文件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派专人将投标文件于上述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送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不接受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如有任何更改,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刘先生、谢先生

电话:020-83544332、020-83541795

传真:020-83565537

E-mail:gdjdzb163@163.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30室

邮编:510060

项目实施机构:潮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北城北五路工业区东13栋

联系人:姚工

电话:0754-83606925

财政部门:潮阳区财政局

联系人:肖工

电话:0754-88716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