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江西彩虹
光伏有限公司一期3×1000t/d生产线烟气处理及余热发电(BOT)项目招标公告。
该项目需建设:
1.余热发电系统2套(9MW+4.5MW);
2.触媒陶瓷纤维滤管一体化干法脱硫脱硝除尘系统3套;
3.余热
锅炉及备用空气换热器3套;
4.系统配套动能设施1套。
其中烟气处理指标(单位mg/Nm2):SO2 ≤50 ,NOx≤100,烟尘≤10;脱硝装置的氨逃逸率≤3ppm。
另外该项目还包含15年运营期。
江西彩虹光伏有限公司一期3×1000t/d生产线烟气处理及余热发电(BOT)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西彩虹光伏有限公司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整个项目采用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运营—移交)方式招标,江西彩虹光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人”)作为本项目招标人,委托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格运营者。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江西彩虹光伏有限公司一期3×1000t/d生产线烟气处理及余热发电(BOT)项目
2.1.2项目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马鞍山片区
2.2项目投资建设内容:
2.2.1项目匡算总投资额约20000万元
2.2.2建设内容
2.3.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用BOT模式由投标人投资建设、运维。投标方承担本项目的一切投资建设及后续运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的申报、设计、采购、建设、管理、运维;
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发电并网)的设计、审批、改造施工、并网发电;
项目环评、安评、职评、能评、消防验收、特种设备注册使用登记的办理;
本项目正常运行所需人员配备、因环保排放标准提高对设备的升级改造。
余热发电系统所发电量用于招标人生产,投标人以协议电价销售给招标人,每月按计量表(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供电数据)结算,用于投标人收回投资成本。项目运营期满后投标人将该项目所有资产、运维管理无条件零价值移交招标人。投标人投标时提交投资总费用和协议电价,招标人择优选用。
2.4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运营期为十五(15)年。整个项目的建设期为10个月[含前期手续办理期3个月,工程建设期 6个月,调试期1个月],以中标通知书送达时间起算。
2.5 项目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投标方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资格审查方式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若投标投标人为港、澳、台地区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3.1.2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需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需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承担融资任务的成员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证明资料和承诺函)。
3.1.3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2020年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
联合体中承担融资任务的成员在中国境内至少具拥有1个以运营模式投资、建设、运营的项目业绩(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及规模页、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3.4信用要求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信用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提供的网站截图为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3.5其它要求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本次招标。
(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在评标环节初步评审阶段进行。
注:以上所称“投标人”或“联合体”指联合体所有组成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