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污水再生回用第二标段管网工程招标

点击:962 时间:2010年1月29日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污水再生回用工程,已经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批准立项,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队伍,现将施工招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再生水2万立方米/日。
  2、建设内容:新建再生水回用管网7.9公里及相应的附属工程。
  3、处理工艺:本工程再生水处理采用絮凝、沉淀、过滤工艺。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636.01万元,全部自筹。
  5、建设地址: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南郊曙光路120号,原污水处理厂内。
  6、建设起止年限:2010年4月1日至2010年12月30日。
  7、建设单位:乌兰浩特市利环污水处理厂。
二、报名条件: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均可报名。
三、报名需带证书和资料:
  1、报名需带证书和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投标建造师、七大员、安全员资格B、C类证书原件;近两年企业和建造师业绩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外地投标单位,必须编制企业和建造师业绩一式七份,各种业绩必须提供原件。在报名前必须经兴安盟招标办审查核实加盖盟招标办公章方可有效,未经盟招标办审查的业绩,一律无效。
四、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乌兰浩特市利环污水处理厂报名。
  2、报名时间:2010年1月28日至2010年2月3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00下午1:30-17:00,节假日不休息。
五、招标单位:乌兰浩特市利环污水处理厂
    联 系 人:苗春宝
    联系电话:0482-8518568
    招标代理机构:兴安盟诚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吕轶
    电话/传真:0482-8209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