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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供水设施工程-常规处理部分监理招标

点击:809 时间:2010年1月29日 来源: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市政工程
    项 目 编 号:440307200912045
    项 目 名 称:龙岗区中心城水厂二期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0720091204505
    招标工程名称: 龙岗区中心城水厂二期供水设施工程-常规处理部分监理(二次招标)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深水龙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经 办 人:黄玉权 办公电话:28611219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鑫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 办 人:胡潇潇 移动电话:13715300546
    计划总投资:28240.0000万元 本次发包监理费:258.9652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市政给水厂工程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0年1月20日 至 2010年10月20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0年1月28日09:00时 至截标时间 2010年2月26日09:45时
    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方案优先法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质疑截止时间:2010年2月16日18:00时,答疑截止时间:2010年2月21日18:00时,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每套收取工本费:200.00元。
    投标条件:
     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拟派项目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在深工程监理经验,该经验不限于任何工程。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受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3、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