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东省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及相关服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PZGZ010H00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广东省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及相关服务招标项目
2、用途:为加强广东省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配套建设。
3、项目内容及数量:
序号
仪 器 名 称
数量
单位
1
便携式现场多参数水质分析仪
(重要设备)
10
台
2
便携式pH/温度/溶解氧测量多参数测量仪
(重要设备)
10
台
3
冰箱
16
台
4
干燥箱
10
台
5
恒温培养箱
16
台
6
离心机
10
台
7
水浴锅
10
台
8
显微镜(重要设备)
10
台
9
移液器
10
套
10
操作台
10
套
11
天平
10
台
12
普通光学显微镜
10
台
13
解剖镜
16
台
14
普通电子天平
16
台
15
超净工作台
10
台
16
手提高压消毒器
16
台
17
多功能水质分析仪(重要设备)
6
台
1、重要设备:便携式现场多参数水质分析仪、便携式pH/温度/溶解氧测量多参数测量仪、显微镜、多功能水质分析仪。
2、简要技术要求及项目的性质:项目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本项目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其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止任一时间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
2、投标人如不是重要设备的生产厂商或其地区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提交厂家或其地区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函原件。如为代理经销商,应出示代理经销资格证明文件;
3、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定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5、本次招标不接纳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2月4日至2010年2月28日,每日9:30-11:3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3号富力盈力大厦南塔1102室
电话:020-38039166 传真:020-38039100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下述文件须在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若不是重要设备的生产企业或其地区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提交厂家或其地区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函。如为代理经销商,应出示代理经销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加盖公司公章)。
4、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人民币60元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注明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黄埔大道西支行
开户帐号:3602 0610 0920 0068 561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0年3月2日 13:30-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