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德阳市旌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德阳市旌阳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拟对环境监测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jyqzc(2010)24号
二、招标项目: 环境监测设备
三、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第一包: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装进口)1台,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1台,微波消解仪1台,离子色谱仪(原装进口) 1台,气相色谱1台,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台,粉尘快速测定仪1台。
第二包:大气自动监测系统1套。
第三包:废水自动监测站2套(原装进口)。
第四包:超净工作台2台,高压灭菌锅1台,大气采样器 3台,颗粒物采样器4台,多参数现场测定仪1台(原装进口),智能烟尘采样仪1 台,煤含硫量分析仪 1台,甲醛测定仪1台,便携式余氯测定仪1台(原装进口),台式溶解氧/生化需氧量(do/bod)测量仪1台(原装进口),辐射测定仪1台,放射性测定仪1台,便携式多功能水质检测仪1台(原装进口),便携式流速流量计1台(原装进口),烟气分析仪1台(原装进口),放射性个人剂量报警仪 2台,放射性个人剂量报警仪2台,应急防护设备4台(原装进口),应急取证设备1台,电磁辐射测定仪1台。
第五包:车载gps 1台,手持gps 1台,对讲机6部。
(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非投标产品制造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供应商家数计算:
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七、领取标书时须递交: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原件③作为合格的投标商的相关资质证书有效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相关资质证明等);以上①收原件,②③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
八、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九、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0年3月25日至2010年4月1日9:30- 17:0 0在德阳市旌阳区政府采购中心购买(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购买前请电话咨询0838-2518806。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从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下载的“介绍函”。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4月14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开标地点:德阳市长江东路105号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室。
十二、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采购人:德阳市旌阳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德阳市泰山北路228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2565576
十四:集中采购机构:德阳市旌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德阳市长江东路105号政务服务中心706室
邮 编:618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0838-2518806 13458995018 13700966766
传 真:0838-2518806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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