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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解决“电荒” 从建筑节能法规开始

点击:887 时间:2009年8月7日 来源:

    从今年8月1日起,珠海市新建的12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建筑单位必须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而新建建筑违反节能强制性标准,将面临最高30万元的罚款。《珠海市建筑节能办法》同时实施,无太阳能系统不验收。   

    节能从来没有今天这样紧迫,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24个省份曾经发生过不同程度的拉闸限电。不少城市出现大面积电荒,引发供水、照明、生产瘫痪,能源“一断奶”,立刻引来“兵荒马乱”。珠海市同样是能源紧张大市,而且深受国家电力匹配总量制约,在能源消费增长大大超过供应增长的情势下,珠海能源紧缺时代已并不遥远。   

    实际上,珠海能源供应已经亮起红灯,之所以能照常运行,也是得力于政府部门的宏观调度,得力于珠海人民自发主动节能的结果。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能源消费超负荷增长,政府宏观调度作用也很有限,这就需要全社会共同节约能源,保障生产生活正常进行。而全社会共同节约的环境并不能立刻形成,能源紧张局面容不得拖延、等待,必须用法规来规范全社会的节约行为,能源紧张的“燃眉之急”才能缓解。珠海市出台《珠海市建筑节能办法》的确是“法规节约”的“及时雨”。   

    很可能一些人对“法规节约”一开始不太适应,以为“我的消费我做主”,有钱就可以“不节能”。但在能源紧张的情况下,大家都不节能带来的就是全面的电荒,国计民生蒙受灾难的同时,自己也注定是灾难中的一员。节约能源并不是愿意不愿意的问题,而是必须做到的问题。站在此高度上看,《珠海市建筑节能办法》强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安装太阳能等节能设备就有着重大的国计民生意义,政府的“强制执行”就是集中了民意智慧的措施性反映;对于目光短浅、意识狭隘、没有大局战略意识的人,有条件要让他们“高瞻远瞩”,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让他们“高瞻远瞩”,再也没有比国计民生更重要、更紧迫的大事,这就是硬道理。   

    珠海目前“没有拉闸限电之忧”,只是说明政府在“拼命”地支撑,但这种“拼命”已经达到“极限临界点”,如果再“增加负荷”,大面积能源“塌方”就会到来。灾难临头民众再去怨责政府,政府有苦又向谁诉呢?有道是“良药苦口利于病”,政府出台“严规”、“重罚”融入了对国计民生多少关爱,仁人志士一看就知。   

    中国GDP总量仅占世界GDP总量的4%,4%的GDP消耗了世界10%的电力,火电煤耗比国际水平高30%,我国万元GDP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是发达国家的10倍。我国创造每单位GDP的能耗是世界平均值的3至4倍,日本的11.5倍,美国的4.3倍,德国、法国的7.7倍。用电浪费是我国民众的一大愚昧和不文明,电荒与我们如影随形,原来是民众愚昧地“苦中作乐”。由此可见,《珠海市建筑节能办法》的施行不仅要不折不扣,而且全社会都要给与理解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