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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实现环境经济和谐共赢

点击:1571 时间:2009年9月22日 来源:中国环境报

  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不仅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冲击,还给环境保护带来了直接影响。如何化挑战为机遇,确保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促进环境与经济和谐共赢成为当前环保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


  山东省日照市环保局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安全的生态环境体系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推进“三个转变”;坚持把加强环境保护与扩大内需、提高发展质量、促进社会和谐有机结合起来,为保增长服务,为保环境把关;坚持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以治污减排为抓手,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努力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创新审批机制,寓执法于服务之中


  日照市环保局妥善处理好审批和服务、当前和长远、效益和质量、宏观和微观的关系,为保增长、调结构做好服务。今年上半年,共审批各类建设项目136个,总投资额91.4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达16.09亿元,拒批“两高一资”项目14个,投资额达3.2亿元。


  简化审批程序,日照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意见》,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0项,取消1项,合并5项,精简幅度达38%。开辟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对于满足环保准入条件、有利于扩大内需的项目,实行全过程服务,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对环境有一定影响的项目,及时发布环境预警信息,为企业和地方政府当好环保参谋,采取调整选址、优化布局、引进先进技术、严格环境标准等措施,最大限度的减轻环境污染。严格控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做到污染较重的项目、超总量排污的项目坚决不批,努力为优质项目腾出发展空间。


  创新减排机制,推进发展方式转变


  日照市环保局把治污减排作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全面落实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措施,确保今年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削减量累计完成“十一五”计划的80%以上。


  创新环境统计方式,日照市环保局将全市的污染物排放量按三区两县重新进行分解确认,并将所有市环保局直接监管企业的污染物减排量纳入项目所在地统计,实现环保部门与统计部门的统计口径衔接一致。以此为基础,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及重点企业签订了治污减排目标责任书,市环保局编制印发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计划,将减排任务分解到单位,落实到具体项目,进一步明确了区县政府的减排责任。


  加快工程建设,日照市突出抓好4个城市污水集中处理项目、1个再生水利用项目、1个污水处理厂管网扩建项目、9个工业废水治理项目、8个燃煤电厂脱硫治理项目的建设运行,确保所有减排项目按期建成投运,实现达标排放;推进结构调整,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把项目审批关,做到增产减污。市政府下发了《日照市淘汰关停限产压能工作方案》,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集中爆破了7条立窑水泥生产线,关停拆除了4台燃煤锅炉,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加强监督管理,市环保局每月对全市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有关企业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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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监管机制,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日照市环保局积极推进各项环保制度建设,逐步实现环境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完善数字化环保监控机制,提升环境监测能力。不断加大环保资金投入,建成“三级五大网络”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设环境自动监测系统85台(套),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做到了对全市重点排污企业、污水处理厂、重点河流断面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实时监控。同时,加强日常巡查与维护,全市环境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率、监测数据准确率在全省名列前茅。


  完善环保执法联动机制,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制定了《日照市在线自动监控及落实“四个办法”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区县环保局、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等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根据在线监控系统的即时数据,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上下联动,做到快速处置异常情况,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同步推进,增强了执法效果。


  完善环保应急处置预案,提高环境应急管理处置能力。加强对重点企业和敏感区域的摸底排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消除了污染隐患。制定全市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建专业化的应急专家队伍和应急处置队伍,提高了应急决策的科学化和执行力。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专项行动,加强对排放危险废物和剧毒物质企业的监管,构建覆盖全市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


  创新激励机制,促进科学发展


  日照市环保局不断推动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评价考核和监督制约制度,完善覆盖全社会的环保激励机制和破坏环境的惩戒机制,为建立和谐安全的生态环境体系提供有力保障。


  日照市政府下发了《节能减排工作综合性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措施,将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区县和企业实行“限批”和“一票否决”。市环保局制定了《贯彻〈山东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试行)〉实施方案》、《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资金分配及管理办法》等制度,充分调动了各部门抓好治污减排和环境改善工作的积极性。全市上下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推动、部门配合、企业实施、公众参与,全社会共同保护环境的工作格局,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日照市环保局局长 王曙光[page]